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,通过其网站、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(以下统称网络平台)进行第一次公示。
我公司拟对下列信息进行公示:
(一)项目基本概况
1. 建设项目名称: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号-6号泊位新增危险货物集装箱项目(重大变动)。
2. 建设性质:改扩建(重大变动)。
3. 建设地点: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号-6号泊位。
4. 建设内容:不改变现有码头区域、岸线,不改扩建码头作业区及水工建筑物,维持现有1号-6号泊位总设计吞吐量,调整货种吞吐量,在原有危险货物集装箱吞吐量基础上,新增部分危险货种。新改建普通货物装拆箱场地,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。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1. 建设单位名称: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2. 联系人:张工
3. 电子邮箱地址:zhangxyu@bbwict.com
4. 通讯地址:钦州保税港区港口集团办公楼6楼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1. 编制单位名称: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
2. 联系人:周工
3. 联系电话:15278289102
4. 电子邮箱地址:463392355@qq.com
5. 通讯地址: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广场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连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1.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2. 方式和途径: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“公众意见表”,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公司电子邮箱。
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2024年2月19日